开车去充电站补能,充完电忘了挪车,结果被收了四百多块“超时占用费”——杭州车主顾女士的遭遇,最近在新能源车主群里炸了锅:“充个电才花一百块,占个位要交三倍多的钱?这不是抢钱吗?”可等法院二审判决出来,大家才发现,这笔钱还真得交。

事情得从2024年10月的一天说起。顾女士开着新能源车去某酒店停车场,用某新能源车企的超级充电站补能。充完电后,她没及时把车开走,车辆在充电位上足足停留了94分钟。等收到支付宝扣款通知时,她瞬间懵了:充电费108.45元,“超时占用费”却高达438.4元,加起来扣了五百多块。

“我根本不知道超时要收这么贵!”顾女士觉得冤,她认为车企没“显著提示”过超时费标准,充电结束后也没提醒挪车,这笔钱收得“没道理”。和车企协商失败后,她把对方告上法院,要求退还超时费。

可一审判决给了她当头一棒——法院查了车企的证据:充电站现场有告示、车机弹过提示弹窗、也写了规则,更关键的是,顾女士之前不止一次超时,还支付过部分费用。这说明她早知道“超时要收费”,条款已经生效。一审驳回了她的诉求。

顾女士不服,上诉到上海一中院。这次二审,法官把问题拆得明明白白:

条款有效吗?车企拿出了、车机、APP、小程序的所有提示记录,还有顾女士之前的支付记录——你都付过钱了,现在说“不知道”,没人信。

超时费是“乱收费”吗?法院说,这其实是“违约金”——你充完电不挪车,违反了“及时释放车位”的约定,惩罚违约行为,法律允许。而且车企还有“空闲车位超50%不收费”“首次超时免单”的规则,明显是为了提高充电桩利用率,不是为了赚这笔钱。

收费标准合理吗?顾女士是2022年的老车主,肯定知道充电要多久,那天明明能提前走,却占了快两小时,明显有过错。更关键的是,当时充电站只剩2个桩能用,她的车占着位置,等于断了别人的补能路,既影响其他车主,也损害车企运营。

所以二审维持原判:超时费该交。

其实这事想通了很简单——充电桩不是私人车位,是公共资源。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,“占坑不充电”的问题早就让车主们怨声载道。车企设超时费,不是为了“坑钱”,是为了让大家赶紧挪车,让有限的桩能循环用。

法院的判决没偏谁,就是给“占坑行为”划了条线:占着公共资源不撒手,就得付出代价。毕竟,资源要留给更需要的人,这才是最基本的规矩。

充电后占位94分钟被收438元法院判了